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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9日9:00、15:00、16:00,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将开庭审理由本所律师段福惠、赵海峰代理的诉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违法强拆一案。
2020年9月10日东台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对东亭桥西侧地块建设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东政征发【2020】9号),原告的房屋位于该征收决定的拆迁区域内,2020年11月10日,被告在未与原告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强行拆除了原告的房屋,屋内物品丢失或被损坏。原告认为被告违法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行为,属于滥用职权,逼迫拆迁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诉至法院,请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