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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5
居住权在《民法典》中被首次规定,2021年1月1日刚刚开始实施。具体到设定方式,《民法典》也只是做了原则性规定。毕竟居住权的设立是基于民事合同,受国家管理层面的约束较少,如果不加限制必将会被滥用,可以想像,就如多年前的学区房一样,一个10平米的房子会有几十个登记的权利人。而户籍受到国家行政机关的严格管理,从根本上,每个人只有一个户籍,不可能被广泛的滥用,再加上拆迁腾退之前对户籍的冻结及严格管理,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权利滥用。......
2021-06-14
在未给予原告任何拆迁补偿的情形下,琉璃河镇政府违法强拆了原告的房屋,原告委托段福惠律师依法维权,镇政府推责村委会,房山区人民法院认定是镇政府的违法强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