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房山区人民政府未履行法定职责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文章首次发表于:衡杓律师官方网站 | 作者:衡杓律师 | 发布时间: 2021-09-07 | 807 次浏览 | 分享到:
段福惠律师专业拆迁维权十五年,专注于企业搬迁征收,宅基地上房屋腾退,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等行政诉讼案件.以多年办案经验创立了北京衡杓律师事务所,立足首都,服务全国范围内的拆迁案件,提高补偿标准,维护被拆迁人的权益.

2021年3月12日14:30,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云法庭将开庭审理由本所律师段福惠、赵海峰代理的诉北京市房山人民政府未履行法定职责一案。

【案情】

原告系房山区城关街道迎风坡村村民,因自建房补偿一直拖延不予解决,向村委员会申请村务公开,未得到答复。原告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向被告房山区人民政府请求履行行政监督的法定职责,被告未履职。原告诉至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请求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