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违法强拆一案,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开庭

文章首次发表于:衡杓律师官方网站 | 作者:衡杓律师 | 发布时间: 2021-06-15 | 1512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0年12月11日,被告以排危解险为由强制拆除了原告的房屋。原告认为被告违法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行为,属于滥用职权,逼迫拆迁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2021年3月18日14:00,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云法庭将开庭审理由本所律师段福惠、赵海峰代理的原告诉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违法强拆一案。

自2017年11月份开始,北京佳兴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始在委托人房屋所在地组织搬迁腾退与补偿工作,因原告认为拆迁程序不合法且补偿不合理,未能与拆迁方就拆迁补偿事宜达成协议。2020年8月13日,被告作出《责令限期搬出决定书》,认定车站北里3号楼属于危险房屋,依据《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责令原告搬出。2020年12月11日,被告以排危解险为由强制拆除了原告的房屋。原告认为被告违法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行为,属于滥用职权,逼迫拆迁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