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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3日9:30,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云法庭将开庭审理由本所段福惠律师、赵海峰律师代理的诉诉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拆迁行政许可一案。
原告合法所有的房屋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奋章胡同,并与全家人一直在此居住。原告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获知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曾于2007年9月12日向北京国瑞兴业地产有限公司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期限2007年9月12日至2008年3月11日,原告的房屋位于该证载明的拆迁范围内。
由于拆迁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拆迁,被告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对其进行了多次延期,2020年8月28日作出最近的一次延期行为,将拆迁期限延期至2021年3月11日。
原告认为,被告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作出的涉案拆迁许可证延期行为严重违反法律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均违法,依法应予撤销,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