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许可证》是保护被拆迁人权益的防火墙

文章首次发表于:衡杓律师官方网站 | 作者:衡杓律师 | 发布时间: 2021-08-31 | 935 次浏览 | 分享到:
《拆迁许可证》是行政机关根据拆迁人提交的文件资料,批准其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在指定范围内实施拆迁的行政强制许可行为。

在我国土地公有制大背景下,征收拆迁与征收补偿事宜均属公权力职权范畴。

《拆迁许可证》是行政机关根据拆迁人提交的文件资料,批准其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在指定范围内实施拆迁的行政强制许可行为。

《拆迁许可证》是保护被拆迁人权益的防火墙

 

本文结合《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获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条件,具体分析《拆迁许可证》如何全方位保证了被拆迁人的权益。

《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了用地单位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文件,《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进一步具体明确了这四个文件:

(一)用地批准文件,即:市人民政府批准征用集体土地的批复,也就是大家所说的征地批复。征地批复需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设定的程序办理,具体流程可参考本所发布的征地程序相关的专题文章。

(二)规划批准文件,即:指市或者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颁发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办理。

(三)报区国土房管局批准的拆迁实施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项目基本情况;②拆迁范围、拆迁方式,搬迁期限,委托拆迁和评估等内容;③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基本情况;④补偿安置方式及其主要内容;⑤拆迁补助办法;⑥其他应当在拆迁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内容。这些内容直接关系到了被拆迁人的补偿及安置权益的范围及内容,在实体上及程序上均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并且应当赋予被拆迁人救济途径。

(四)安置房屋证明文件包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或房屋所有权证;补偿资金证明文件,是指银行向区国土房管局出具的拆迁补偿资金到位证明文件,并且要求做到专款专用。约定安置房及补偿款能否及时履行,是被拆迁人最为关心的问题。拆迁牵涉到被拆迁人居住权益及重大财产利益,是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办理拆迁许可证时要求安置房及补偿款均已到位,从根本上保证了被拆迁人无后顾之忧。

《拆迁许可证》是保护被拆迁人权益的防火墙

 

从办理《拆迁许可证》的各项具体要求来看,拆迁人及地方政府需要长时间的准备,每一项都包含了严格的行政审批,保证了被拆迁人的补偿安置能够兑现,保证了拆迁项目能够按计划实施。

或许,这才是部分拆迁项目不办理拆迁许可证而采用其他方式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