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腾退补偿协议中的“仲裁条款”,您对“仲裁”了解多少?

文章首次发表于:衡杓律师官方网站 | 作者:衡杓律师 | 发布时间: 2021-09-14 | 1893 次浏览 | 分享到:
昌平区沙河镇某村宅基地自主腾退项目的村民来咨询腾退补偿事宜,拿来了拟签订协议的样本,协议约定:“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昌平区沙河镇某村宅基地自主腾退项目的村民来咨询腾退补偿事宜,拿来了拟签订协议的样本,协议约定:“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对腾退补偿协议中的“仲裁条款”,您对“仲裁”了解多少?

 

本文抛开腾退拆迁争议,抛开协议内容,仅仅针对“仲裁”普及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协议样本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是有效的。

该协议由三方民事主体签订:昌平区沙河镇某村村民委员会,某开发公司及腾退村民。合同主体没有行政机关的参与,均为民事主体,且约定的仲裁机构唯一,符合《仲裁法》的规定。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及其他财产纠纷。所以,约定仲裁内容的合同,不可能由政府参与。

(二)法律后果:如果有争议,不能向法院起诉,只能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次裁决就产生终局效力。

仲裁的根本特点在于纠纷解决过程排除了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合同当事人自愿达成了仲裁协议。

对腾退补偿协议中的“仲裁条款”,您对“仲裁”了解多少?

 

正常情况下,如果没有仲裁协议,合同履行中如有纠纷,各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法院的一审判决,如果不服,可以提起上诉,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如果对终审判决仍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审判监督,如果还不服,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审判监督。

合同中约定了仲裁之后,如果有纠纷,只能向约定的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过仲裁委员会审理,作出仲裁裁决,裁决书一经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不被履行,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仲裁委员会的性质

仲裁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从事仲裁活动的民间组织,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各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是独立,不具有领导或隶属关系。

本文结合《仲裁法》的规定普及一下仲裁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了这些知识之后,自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争议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