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认定“帮拆”决议合法,一审法院:缺乏事实依据,撤销
文章首次发表于:衡杓律师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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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衡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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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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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人民法院2021年9月16日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帮拆决议内容系表决通过涉案项目工程“帮拆”实施方案,及村民大会“帮拆”票决实施办法,然针对该内容的审查,被告镇政府既未提交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亦未能有效证明上述事项是否在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的村民自治章程中进行了相关规定,即认定该项决议内容无违法之处缺乏事实依据,故作出的被诉答复依法应予撤销。
房山区人民法院2021年9月16日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帮拆决议内容系表决通过涉案项目工程“帮拆”实施方案,及村民大会“帮拆”票决实施办法,然针对该内容的审查,被告镇政府既未提交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亦未能有效证明上述事项是否在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的村民自治章程中进行了相关规定,即认定该项决议内容无违法之处缺乏事实依据,故作出的被诉答复依法应予撤销。
一审判决:撤销被告作出的《关于<要求行政查处申请书>的答复》;责令其于法定期限内重新进行处理。
基本案情
委托人是北京市房山区XX镇XXX村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的宅基地及房屋。该村组织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内容涉及对涉案工程“帮拆”实施方案、村民大会“帮拆”票决实施办法。
委托人认为该村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内容与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侵犯了委托人合法权利,向被告提出行政处理申请。被告于2021年7月作出答复,以不存在违法情形,不予支持原告的查处请求。委托人不服,诉至法院,请求撤销涉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