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 | 村委会收回宅基地

文章首次发表于:衡杓律师官方网站 | 作者:衡杓律师 | 发布时间: 2022-01-11 | 939 次浏览 | 分享到:
村委会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村民提起行政诉讼维护合法权益.原告认为,被告作出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决定,是依据《土地管理法》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被告实施的行政行为在实体上及程序上均违反了法律规定。

本案原告:昌平区沙河镇某村村民

本案被告: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某村村民委员会

开庭时间:1月12日14:00,云法庭

诉讼请求:撤销被告作出的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基本案情】

原告的房屋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某村,被告以腾退的方式拆迁原告的房屋。

被告作出了《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通知书》,告知原告,其已收回了原告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要求原告腾空院内物品。之后,被告帮拆了原告的房屋。

另案中,原告在行政复议中获知“昌平区原则上同意收回原告集体土地使用权”。

原告认为,被告作出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决定,是依据《土地管理法》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被告作出的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