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

文章首次发表于:衡杓律师官方网站 | 作者:衡杓律师 | 发布时间: 2022-04-22 | 711 次浏览 | 分享到:
棚户区改造政策性、公益性强,棚户区改造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总责。具体到区县级政府,由区县级政府负责。

棚户区是指建筑密度大、结构简陋、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基础设施不配套的住房较为集中的区域。棚户区居民多为低收入群体,棚户区分为城市及国有工矿、林区、垦区和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五大类。

有的地方打着棚户区改造的旗号行商业开发之实,我见过有的农村,村民建设的房屋非常好,不管是外观还是建筑质量都挺好,整整齐齐,二三层的楼房,宽敞明亮,也进行拆迁了,进行所谓的棚户区改造。实际都没有征地呢,这明显是不合法的,因为完全不是棚户区,拆了以后造成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损害了村民的利益。

棚户区改造是以改善居住条件为目的,确保居民得到实惠。还同步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使居民的生产、生活、就医、就学等条件能够同步改善。

棚户区改造政策性、公益性强,棚户区改造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总责。具体到区县级政府,由区县级政府负责。


棚户区改造项目独立于征收程序吗?

不是的,仍然要走房屋征收流程,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符合公共利益前提,由区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而不是任意为之。更不能以棚户区改造的名义收回村民的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