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文章首次发表于:衡杓律师官方网站 | 作者:衡杓律师 | 发布时间: 2022-05-29 | 691 次浏览 | 分享到:
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或者监事会根据组织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对经营管理活动和财务收支进行审核、监督。


一、什么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在一定社区范围内,以土地等生产资料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为基础的经济联合总社、村经济合作社、组经济合作社等集体经济组织。
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户口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履行法律法规和组织章程规定义务的,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所生的子女,户口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并履行法律法规和组织章程规定义务的,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户口迁入、迁出的,按照组织章程规定,经审查、表决确定其成员资格。成员户口注销的,成员资格随之取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身份证明,政府免费颁发证明书,比如股权证。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享有以下权利:
(一)集体土地和其他集体资产的所有权;
(二)由本组织经营管理的国家所有的资产的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
(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管理内部事务。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经营管理属于本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资产;
(二)经营管理依法确定由本组织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资源性资产及其他资产;
(三)管理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拨给的补助资金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的资产和资金;
(四)办理集体土地承包、流转及其他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事项;
(五)为本组织成员提供服务;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监督和审计监督制度。
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或者监事会根据组织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对经营管理活动和财务收支进行审核、监督。
农村集体经济审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