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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收拆迁中,被安置人口,有时候和安置房的面积相挂钩,尤其是在农村房屋拆迁中,很多项目的安置补偿方案中,根据被安置人口来给与安置面积的,比如每人给安置50平方米、60平方米等。安置人口的数量就决定了安置房的面积。
在实践中,我所律师遇到过不少关于安置人口带来的问题:
例一
本来被拆迁房屋不是张三的,但是被安置人口中却包含张三的名字。
其实张三实际什么也没有拿到,根本没有获得拆迁安置补偿利益。之所以名字在安置协议中,当时可能是出于为了给他的亲戚帮忙,能多争取一些人口安置费,其实这些费用也很少。
若干年后,张三的房屋被拆迁了,却不给他安置补偿,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根据当地政策,张三已经被安置过一次了,这次就不给安置了。你说张三这亏不亏啊。
例二
也有的情况,被拆迁人为了多得安置面积,把在册户口都给写进了被安置人口中了。
比如,一个咨询的客户李四,她家侄女为了上学,把户口落在了她家,拆迁的时候,协议当中被安置人口项中写上了她侄女的名字,其实房屋和她侄女没有任何关系。
但是她侄女根据安置协议起诉分房,真是给自己制造麻烦。所以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时候,被安置人口要考虑清楚,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