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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所段福惠律师代理的张女士诉北京市通州区某镇人民政府限期拆除决定行政诉讼一案,取得关键胜利。
张女士二十多年来一直在涉案房屋进行生产经营,2025年7月16日,张女士突然收到被诉《限期拆除决定书》,认定案涉建筑物属于违法建设,责令其于3日内清除室内物品并拆除建筑物。段律师接受委托后,经深入调查与严密法律分析,发现该决定存在事实认定不清、程序违法等硬伤,代理张女士于第一时间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经过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合议庭认可段律师的意见,并说服被告撤销限拆决定,否则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被告于2025年10月27日作出《撤销决定书》,认定之前下达的《限期拆除决定书》有误,并决定撤销该《限期拆除决定书》,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