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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5
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虽不存在产权调换房屋或者安置房屋的问题,但因中原区政府在未与再审申请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违法将涉案房屋强行拆除,该行为必然导致再审申请人在接受赔偿之前,临时另寻住房,并承担相关费用。因此,该项费用损失系中原区政府的违法拆除行为直接导致的,应当由中原区政府予以赔偿。......
2021-06-28
土地、山林等自然资源权属纠纷,法律规定应当由行政机关先行作出行政裁决,当事人不服行政裁决,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对行政裁决行为所处理的民事争议,享有完全的司法裁判权。为了在行政诉讼中实质化解争议,经审理认为被诉行政裁决行为违法、裁决结果错误,且根据现有证据能够确定争议地权利归属的,人民法院可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作出变更判决,直接确定争议地的权利归属,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2021-06-28
被申请人在王子恒没有得到合法、合理补偿的情况下,将其地上附着物清除并占用土地的行为违法,而非诉征收土地违法。王子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申请再审。......
2021-06-28
当事人原宅基地上房屋因城中村改造被拆除,该村村委会已向其提供了过渡房保障其临时居住权利,其在村委会统一回迁安置之前又到已拆房屋所在位置上建设房屋,但没有依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建房用地审批手续。因此,案涉房屋不属于经过法定程序审批后修建的合法建筑,不属于合法权益范畴,不属于行政赔偿的范围。......
2021-08-16
行政机关不能仅以对违法建设者的处罚及强制执行程序义务的履行来代替对强制拆除行为涉及的利害关系人的相应程序义务的履行。......
2021-08-23
征地批复作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实践中,相关内容往往已按照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征地公告程序公之于众,产生了外化效果。......
2021-09-02
因卫都××××筹备组作为卫都街道办事处的筹备机构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即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承担法律责任。由于被诉强拆行为缺乏法律依据,应确认为违法,故二审判决确认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强制拆除田红军位于许村××村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并无不当。......
2021-09-06
行政机关作出了案涉房屋所在区域的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方案,被征收人的房屋也已被拆除,但没有证据显示行政机关与被征收人人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或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即行政机关没有对被征收人履行补偿安置职责,此情形下一审法院判决行政机关对第三人注销被征收人土地使用权证的申请作出处理决定,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均系适用法律错误。......